责任治理

责任治理

内部稽核

组织及运作

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直接隶属于董事会,含稽核主管与稽核人员共计二名,负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之健全性、合理性及有效性,为达以上目标,稽核单位依据年度稽核计划查核公司内部作业及子公司监督与管理,并每季呈报董事会。稽核人员,均秉持独立超然之精神及公正客观之立场执行职务。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、考评及薪资报酬,除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规定由审计委员会同意,并提报董事会决议外,其馀项目均由董事长核定 。 年度稽核工作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画执行,该稽核计画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, 另视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复核,以提供管理阶层瞭解内部控制制度之实施情形及潜在可能缺失。并为落实公司自我监督之机制,本公司每年定期由各部门及子公司自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, 再由内部稽核单位复核各部门之自行评估报告,以因应环境变化,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与执行。